从政府官员到“阶下囚”。
近期,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裁定案件。该案中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,驳回罗某、陈某某、程某三名上诉人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据悉,上述三人在开展P2P业务时,利用关联公司违规自融、通过注册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借款标的、虚构基金份额等方式,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超过10亿元。
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,罗某在创业P2P之前,曾是一名执掌地方金融监管大权的官员,他在十余年前担任重庆金融办主任,后又短暂出任一家金融机构的拟任董事长,但因一场风波从此离开国资系统及持牌金融机构。如今,罗某在上述案件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非法集资逾10亿元
一家名为“财神在线”的P2P平台,曾以高息保本的承诺吸引投资者。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在近期披露该案件的刑事裁定书,这场“庞氏骗局”的过程被层层揭开。
早在2013年,重庆财神在线投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财神在线公司”)成立,其组建并运营的网络中介平台“财神在线”于2014年上线,主要通过互联网发布借款信息进行融资。
法院查明的上述公司经营模式显示,有需求的借款企业向财神在线提出借款需求以及担保函,其中部分以收益权转让形式运作,然后由财神在线公司制作融资产品发布在财神在线平台上,出借人通过该平台进行出借。另一部分是担保公司提供的项目,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函,再由财神在线公司制作融资产品发布,出借人通过该平台进行出借。平台抽取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佣金。
后来,当平台上的真实借款开始出现逾期,为防止财神在线平台资金链断裂,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某决定通过注册一百余个空壳公司,虚构为借款人,并在财神在线平台发布虚假借款信息。
同时,他与核心成员还招募销售人员采用宣传推介会、微信公众号、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,以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为诱饵对外募集资金,骗取投资人在财神在线平台进行投资。
经案发后的司法审计,通过利用关联方及空壳公司的方式,罗某及其核心成员向1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10.67亿元。未收回(投资人)本金1.02亿元,(投资人)取得投资利息3383.69万元。最终扣除收取利息后造成的实际损失为6799.02万元。
在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,为了继续兑付财神在线公司投资人的投资款,罗某及其核心成员明知上海中福公司(同样为罗某实际控制)未取得嘉兴渝福健康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嘉兴渝福基金”)基金份额,仍然以转让嘉兴渝福基金份额为名,让前述销售人员采用宣传推介会、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,以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为诱饵对外募集资金,骗取投资人投资。
同样经案发后的司法审计,上述骗局向2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597.5万元,未收回(投资人)本金541万元,(投资人)取得投资利息58.61万元,最终扣除收取利息后造成的实际损失为482.39万元。
以集资诈骗罪“落槌”
随着警方介入,2020年至2023年期间,财神在线公司的核心成员及实际控制人罗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后,先后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上述主要事实。但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,他们在法庭上提出了异议。
罗某及其核心成员认为,他们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,对其行为应当以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”定罪处罚,而非“集资诈骗罪”,且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,请求二审改判。
对此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
在重庆第一中院看来,在案证据证实,三人在利用财神在线平台开展P2P业务过程中,利用关联公司违规自融,并在明知公司已经出现巨额资金缺口无法兑付投资人,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,通过注册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借款标的,利用财神在线平台发布虚假信息,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巨额资金,所得资金用于借新还旧,无法归还所募资金数额巨大,依法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重庆第一中院最终对上述三人的辩护意见均不采纳,并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终审裁定。
根据原判决,罗某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60万元。其核心成员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,并处罚金50万元;另一核心成员程某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60万元。此外,法院对冻结在案的银行账户内资金,查封在案的房屋、冻结在案的股权等依法变现后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;不足部分,继续追缴并按同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。
有金融工作经验
上述案件在重庆金融圈内备受关注,不仅因为庞氏骗局,还有财神在线实际控制人罗某的身份背景。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,十余年前,罗某曾经是一名执掌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官员。
履历显示,罗某生于1962年6月,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。具体来看,罗某于1995年至2003年期间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、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工作。随后罗某在2003年成为重庆银监局的筹备组成员,于2003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重庆银监局的副局长、党委委员。
2005年起,他步入重庆市政府工作,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历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成员兼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、党组书记,重庆市金融办公室主任、党组书记。
2012年下半年,他去某金融机构履新,被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,但在等待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期间,他因不雅视频事件,于2013年年初提交辞职报告,不再为拟任董事长。也正是在2013年,罗某成立了上海中福公司,随后打造“财神在线”平台。
